我本身有地中海型貧血 Hb=12.X
本身80年次,母親有重大傷病卡
請問這個要怎麼申請當補充兵
我有查到最新的條文
102年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23
其中第13條
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服補充兵役:
一、中華民國六十九年次以前出生。
二、中華民國七十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乙等體位。
三、中華民國八十三年次以後出生。
前項人員經判定體位後,由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服補充
兵役。
請問第二點應該怎麼解釋? 因為最新的體位標準沒有替代役乙等體位這項
我本身地中海型貧血是替代體位,跟條文上的描述不同
求解有沒有辦法當補充兵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