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補充役

作者: LeBron23 (#23 LeBronJames)   2016-05-14 21:48:16
依據家因補充役法
三、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照
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時,每增加一人,得增
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
小弟今年能研究所畢業 父親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 且父親是我哥哥在撫養
但因姐姐 去年離婚 所以是不是此條件就不成立了
而姐姐對父親無撫養事實
是否只要能證明無扶養事實 就可以成立呢
謝謝各位的回答
作者: paul10404   2016-05-14 21:57:00
找公所問不是最準
作者: willie6501 ((OωO)~)   2016-05-14 21:57:00
找公所問
作者: young2 (希望)   2016-05-15 18:48:00
姊姊離婚就會列計家屬,至於無撫養事實的確可以試試,但要非常強烈而明確的,才有“ 一點”可能性。我為了證明類似狀況,總共花了四個多月,市府的態度非常硬,接近無望。其他的,我願意跟你站內分享....
作者: wen456789 (咖啡~)   2016-05-16 11:16:00
去舉例你的巧固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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