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父母皆年近古稀
而且是家中獨子
目前父母皆已退休
除了父親有些微的勞保月退金之外
母親沒有實質收入
而我父親身體不好~腳行動不方便(需更換人工關節但他還不想動手術)
所以也沒有身障手冊之類的證明
不過原則上好像是符合第二條的資格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
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但公所的人並無法給我明確的答案說我會不會過
只說可以送審核看看(據說要畢業證書?可是好像也沒收的樣子)
前陣子公所又打電話通知
由於母親是再婚...因此先前育有二女的事情還需做調查
我媽一直很擔心這兩個再婚後就從來沒有聯絡過的女兒
會不會影響到我的兵役問題
所以想看有沒有大大可以稍微幫小弟判斷一下呢?謝謝
母親她非常內疚....不想被知道的事情又被拿出來說了一遍
(痾...又在這邊被我說一遍)
我只跟她說如果真是這樣
要不要先想想怎麼解釋我為什麼不能當補充兵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