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記錯的話
建物登記謄本第二類的
持有效期之租屋契約去地政就申請的到
僅供參考......
※ 引述《aglovesu (南京東路房屋出租)》之銘言:
: 租屋補助一般縣市政府是依照內政部撥款發放
: 所以全國的基本條件是一樣的
: 除非當地政府特別有錢,會另外增加補助對象及金額
: 否則補助的資格和申請文件是差不多的
: 一般包括以下項目
: 1. 申請表
: 2. 切結書(切結自己沒有接受另外補助等等)
: 3. 房屋租任契約
: 4. 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稅證明、或水電單據等證明房子為房東所有)
: 5. 全戶綜所稅及財產清單
: 6. 戶籍謄本
: 7. 撥款帳戶影本
: 建物謄本正如我說的一般可以由其它取代
: 如果你們取得有困難,應該可以跟救助科承辦人確認
: 他們可接受的其它替代性證明是甚麼~~
: ※ 引述《BDUUU (八豆妖)》之銘言:
: : 首po排版亂請見諒
: : 原po不是社工只是名志工,因為我們站來了新站長我不放心讓他辦所以只好上來詢問各位意見了!
: : 我是服務獨老的志工,我照顧的一位中低收獨老最近要申請中低房租補助
: : 今天打到桃園縣政府社會救助科他們說要準備很多資料,還要什麼建物騰本,可是跟"前"站長說要準備的差很多
: : 是因為是一般民眾打去才會刁難還是我們說的不同啊?
: : 那位爺爺真的很需要補助,請問有沒有相關科的大大可以回答我的疑問,申請中低收房租補助到底要帶些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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