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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台中市議員事件聲明稿
2016.5.24.
針對台中市某議員質疑台中市社會局,放任未成年當事人獨居三年不聞不問,因社工
的回應與處理時效,議員以諸多激烈之言語,譴責社工人員。為此,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
員協會特提出以下呼籲:
促進社會福利服務、非打擊基層社工提升社福
身為議員為民服務、為民口舌,乃其職責所在,但也應尊重社工人員的專業的評估與
服務。除了反映民眾的需求,民意代表也應了解福利服務提供的機制,採取關切行動而非
情緒性的謾罵指責,詆誹打擊基層社工的士氣。
踐踏社工專業自主,弱勢服務成為犧牲品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弱勢族群權益是社工人員之使命,社工人員秉持專業素養和倫理
規範,在督導與機構的支援與監督下,以專業方法評估個人、家庭、社區及社會需求,協
助服務對象。然而在社工實務中,民意代表的強行干預,不僅損害社工專業自主權,也影
響到弱勢家庭的權益與服務品質,反而可能產生不公平之現象。
民意代表的霸凌行徑,危害社工職場身心安全
社工人員在高負荷的工作壓力下,來自民意代表的干預更增加其工作的壓力。社工秉
持專業提供服務,應受到尊重,不應受到怒罵或施壓。當民意代表不當干涉社工專業一再
地發生,只會更加深專業人才的流失;許多亟待推動的政策和服務,將沒有足夠的人力來
執行,整體社會將必須共同承擔這些風險。
全民協力締造社區安全服務網
根據社會救助法第9條之1(通報機制),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醫事
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都應通
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相關的通報流程及處理時效,主管機關也都制定相關
規定。期許各界共同關切周遭社區居民的安全與福祉,形成緊密的服務網絡,如此才能真
正達成三級預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