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beyond (xbeyond)
2018-12-07 09:06:19大家好
我們家的情況有些許特別
我媽是自己獨立一戶在文山區
我跟我外婆還有我弟弟,表弟表妹,五個人一戶在大安區
我老婆還有兩個小孩戶籍是在松山區
大安區跟文山區,松山區房子都算是自己的
大安區是在我外婆名下
文山區有1/4在我媽名下
松山區房子是在我老婆阿姨的下面
我,我媽,外婆,老婆,兩個小孩是住在文山
我弟自己另外住
家裡只有我跟我媽有工作
我一個月收入4w,我媽是part time 每個月都不一定
我的爸媽已離婚但沒有辦離婚手續
現在我跟我老婆想申請低收入戶
請問這樣是否符合資格嗎?
可以只申請我,我老婆跟兩個小孩的嗎?
我需要遷戶籍跟我老婆一起後再去申請嗎
作者: jackal1158 (jk) 2018-12-21 08:12:00
沒工作的成人一樣會列計工作人口
作者:
junalu (junalu)
2018-12-07 11:58:00請洽區公所
先隨便抓一下就好申請人是你的話,就看上下兩代 你 媽媽 太太養兩個小孩怎麼算連中低都很困難老實說你把自己跟太太的腿都打斷拿到身障應該就有了忘了還要加爸爸去算,不過有疑問還是去公所問最快喔!有困難也可以找地區社福中心
作者: maxwu0917 2018-12-07 23:46:00
沒有到戶政登記的離婚就不叫離婚,即便你夫妻客觀因素不能工作而無工作收入也會被列計其餘如上所述,這樣的條件在北市很難通過低收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8-12-09 18:48:00有房產就不可能了 而且沒辦行政手續的離婚就不算離婚低收入戶沒那麼好申請好嗎
作者:
set21 (喔)
2018-12-11 00:28:00只要你沒有要遷出台北市,戶籍怎麼遷都沒差
作者: j2869 2018-12-16 09:00:00
想知道原PO為什麼想要申請低收?初部看起來家庭內都是工作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