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工作出包,被開除!薪水扣留該怎麼辦?

作者: yumi0204 (小美)   2014-06-12 14:10:15
幫朋友代po,以下是他轉答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
因為端午節需要加班,但因為年節需回家,並跟老闆請過假,而老闆也同意了..
結果就在5月30日下班就出了個包。
下班前忘了把公司的水龍頭關掉,導致公司商品淹水,
隔天被通知處理出包、清潔淹濕的商品。
端午節後到公司上班,卻被公司通知,你不用來上班了!
因為你端午節沒來,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再加上你出包...
然後該賠償的金額我會再通知你,離職單麻煩你填寫。
因為我出了包,深怕公司會叫我賠償巨款,
所以我只好填寫了姓名、電話,剩下的欄位都沒有寫...
接下來的日子,趕快找工作,因為不能沒有工作、薪水過生活,
接著5日領薪日到了,薪水沒有入帳...
6月11日新公司通知我就職,但需要拿離職證明書,再加上薪水依然沒有入帳,
我便打電話詢問公司薪水、詢問需要賠償的金額、請他們開離職証明。
公司給予的回覆是:賠償金額還沒有計算完畢,搞不好你的薪水都不夠扣呢!
我請求他們這幾天告知我賠償金額,但他們總是說盡快盡快算給你好不好?
說真的,因為事情拖住,我自己很不舒服,
再加上整個月的薪水被扣住,我根本沒有辦法過生活...
今天收到前公司的離職証明書,原因勾選:勞動法第12條。
說真的,我並非故意出包,但公司這樣的做法,讓我很難過。
我想詢問各位大大幾個問題:
1.)雇主遣散員工需10天前通知,否則需支付10天薪水,以我的例子來說,是需要支付的嗎?
2.)遣散費是可以請求支付嗎?
3.)賠償金額....也是我最苦惱的部分,這個是自由心證,
我可以有什麼樣的做法保護自己?避免公司故意提高賠償金額?
讓我支付不出來?有方式可以請求算出賠償金額,而不是讓公司一直拖住?
4.)他們一直拖住不告知賠償金額,又扣住我的薪水,我該怎麼辦?
5.)今年繳稅時,發現自己的年收入有點高...我根本沒領那麼高啊!
而且公司還用旗下二家公司名義幫我報所得稅,這樣是可以的嗎?
說真的,我知道出包是我的問題,但公司的處理態度讓我很不舒服...
難道,資方與勞方,永遠都是勞方佔下風嗎?
想麻煩各位大大提出見解,拜託了,再三感謝!
喔!我忘了補充....
他們公司似乎認識不少有權有勢的有力人士或高官,
如果真的去檢舉,對於勞方的部分有利嗎?會不會被吃案啊?
畢竟只是「沒錢沒權沒勢」的小市民!!
唉!難道....沒錢沒權沒勢的勞方只能默默承受一切嗎?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6-12 14:16:00
1.薪水歸薪水,賠款歸賠款;薪資欠發直接勞工局申訴就好~2.公司開除你,是公司拿非自願離職單給你,不是自己寫離職不過已經自己簽下去,除非能舉證,不然就當自己蠢吧!3.勞資出問題,永遠都是勞方下風嗎? 如果連自己的權利都沒弄懂,不占下風才有鬼吧! 有問題請盡速聯絡勞工局,會有專人協助!!
作者: punkbearbear   2014-06-12 14:40:00
公司應該是依12條第一項第四款,跟故意過失無關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6-12 14:43:00
勞基法第12條在實務上認定其實很嚴苛,不是公司說的算~還是請去找勞工局專業人員協助處理~
作者: punkbearbear   2014-06-12 14:49:00
最大的問題應該還是在賠償吧...有沒有拍照存證或是經過勞資雙方簽署確認損害範圍的文件?
作者: pal1231 (御龜神)   2014-06-12 15:09:00
也太慘了= = 看那間公司有沒有較好的同事可以幫忙蒐證 初步計算出大概損失多少 避免當冤大頭 必要時再請專人或律師協助
作者: d12345631 (隨便看看)   2014-06-12 15:10:00
公司自己本身就要承擔風險阿
作者: bmfer (BM)   2014-06-12 15:16:00
不知道一個月薪資是多高,也不知道損壞物品的範圍,說真的這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6-12 15:16:00
這種風險沒公司想自行吸收吧 不然你聘個人沒事就給你搞這招
作者: bmfer (BM)   2014-06-12 15:17:00
很難以判定,以我遇過的例子,真的看過賠償十幾萬的,所以爭不見得是最有利的選項,的確薪水歸薪水,賠償歸賠償。但是這是看公司是否需要這麼嚴格,台灣講人情。外商反而就講法條真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6-12 15:18:00
現在麻煩的是你沒有現場圖 到最後都是公司說的算 很不利
作者: bmfer (BM)   2014-06-12 15:18:00
的就是薪水給一給,然後再給一張請(罰)款單。不繳直接就上民事法庭。如果不計較薪資,可以換取不罰款,不見得是壞事。但此文很難看出到底損壞物品價值在哪。這樣還是很難判斷呀,因為不知道地形,淹水淹多大。或怎樣淹法,我舉個例子,如果是我家淹水,淹到膝蓋,財物損失都會破十萬,我也不知道產品價值,我只是提供我遇過的事例給你參考我是比較怕,為了爭取那數萬元的薪資,鬧不合,損失的財物又超乎想像,這樣可能會得不償失。檢舉公司,公司是一定會知道檢舉人是誰的,屢試不爽。薪資高報當然以我的立場非常希望你去檢舉慣老闆。但是因為可能會有賠款問題,現在打壞關係,我是認為不太明智
作者: george31708 (衝阿~~~)   2014-06-12 21:39:00
現在律師滿街跑,法律條文隨便google都有。你都不做還說自己是「沒錢沒權沒勢」的小市民。這不是活該是甚麼不懂當然會被資方吃死死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6-12 23:33:00
如果只是淹壞保養品外包裝的紙盒的話,沒多少錢而保養品通常有瓶子裝著,照理說不會被水破壞如果除了紙盒外,有淹到電器、電腦等,就比較麻煩否則純紙盒的話,不會賠多少,再加印就好正確做法應該是當面去公司,請公司當面清償損害範圍畢竟拿到薪水,損害金額可雙方約定事後分期攤還而不可以扣著薪水吧,如果只是紙盒,搞不好損失不大整個月薪水就這樣被扣掉,且沒看到現場,怕公司做假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4-06-13 02:55:00
水龍頭開到公司淹水?? 這種包是極難容忍的,又不是豆豆先生
作者: wildyworld   2014-06-14 20:46:00
只淹到包裝不是只有重做包裝的問題... 發包後重包裝的人力也是成本啊 如果要出貨又因此沒貨可出那也是損失所以只能說如果公司真的能用一個月薪水不用另外賠的話對你朋友來說搞不好比較好 如果向樓上說的薪水給了 然後給損失表請求賠償不然上法院 那真的事勞心又勞力但如果公司也沒拍照存證 真的上法院無法舉證 你朋友就有可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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