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招募板主--本板唯讀之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7-25 20:47:45
依照原公告決議,本板唯讀之,特此告知。
唯讀期限至新板主誕生止,請各位誤抱持著先讓看板解除唯讀再說的想法而去連署,
這只會讓大家都很辛苦,建議還是真的有心的使用者出來參選才能使本板長久留存。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自三月初公告至今已逾一季,似乎大家都對擔任板主興趣缺缺,
: 組務於前篇公告曾明言若長期無板主又發生糾紛,即會實施唯讀,
: 目前尚處於無板主狀態,近期又接獲多筆公司和使用者之間的糾紛,
: 使用者之間的糾紛信一起,且貴板與社會、金錢息息相關,
: 組務判定貴板須有板主主持大局,不適合繼續空缺板主,
: 因此即日起算一週至 7/24 18:00 還是沒有板主的話(正在連署者視同無板主),
: 本板將實施唯讀直至新板主出現。
: smart1988 @ Life_Job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因前板主自請離職,本板目前無管理者。
: : 8/11 GeminiMan □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 <新增板主>
: :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 :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 :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 :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 :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 :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 :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 :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 :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 : 請有意願擔任板主者,按照上述方式到 LifeNewboard 發表連署。
: : 若本看板長期無板主管理並發生糾紛,則會實施唯讀。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0:49:00
這是三小?太長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25 20:57:00
阿不是通過了??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7-25 21:02:00
如果樓上是指還在連署板但沒有去申請的 或許有不少吧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7-25 21:02:00
沒跑連署流程 白做工而已 重開連署吧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07-25 21:12:00
阿到底要不要唯讀 講這麼多廢話
作者: gaiaesque (請不要叫偶解釋偶der暱稱)   2014-07-25 21:15:00
...........................................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7-25 21:16:00
自從pt版升天後 忘了怎麼唯讀了 XD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25 21:16:00
了解 原來是無人去申請...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1:19:00
無版主挺好的啊,幹嘛非要有版主啊,本版現在不是很好嗎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07-25 21:21:00
我看是假勸導真鼓吹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7-25 21:23:00
測試... (疑? 可以推文啊, 不是唯讀?@_@)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1:28:00
不如聯署無版主吧XD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4-07-25 21:33:00
連署通過之後,要將連署結果拿去申請,才會進行審核
作者: bjock (bjock)   2014-07-25 21:52:00
沒版主也沒發生什麼事啊~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1:57:00
就是啊,沒版主這版也很和諧啊,乾脆就無版主好了XD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7-25 22:20:00
唯讀要組長提出申請 群組長審核 站長設定在站長設定之前都還可以發言啊 至於樓上幾位說沒事的前一篇公告已經說明過 至目前已接到數起檢舉信及一些公司方的法律訴訟要求 組務已裁定本板不適合繼續無板主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2:41:00
就由你兼任吧。有法律投訴再處理,沒投訴就算了XD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4-07-25 23:38:00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07-25 23:48:00
其實上斑竹沒興趣當版主很正常,因為版主又沒錢XD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4-07-26 00:16:00
最好沒版主也沒發生事情.... 你第一天看板?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07-26 00:23:00
說難聽點 salary版跟日記板有什麼兩樣 廢掉也好
作者: kenshin528 (成立奧凶帝國!!)   2014-07-26 01:49:00
小弟剛去申請版主,請版友聯署支持 salary不能亡!
作者: WhiteRaven (浮光)   2014-07-26 12:26:00
某樓說得好像其它板都不是上班族或有錢賺就是了?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07-26 19:36:00
誰m的 真噁心耶
作者: loveyou9527 (省錢小弟)   2014-07-26 22:58:00
這裡不能亡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4-07-27 07:22:00
test
作者: vacon (...)   2014-07-27 21:19:00
若沒版主 就把這版關了吧
作者: jerry11266 (娃娃)   2014-07-27 21:52:00
不要關阿...
作者: WhiteRaven (浮光)   2014-07-28 20:06:00
某樓說這板不需要又一直在這嘴砲,真是自虐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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