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是人事 是需要接觸到結算薪資的部分
先前五月離職的員工她對於離職當月的薪資計算有問題,當然這個算法是從我
進公司前就這麼算了
原始算法 請假日薪計算(全薪-1800(伙食)-1000(全勤))/30
其實這樣請假扣薪扣比較少 一般應該都會是以全薪/30來算日薪
只不過不是算天數而是扣天數 該人5/14離職 正常來說應該是日薪*上班天數才是正確的
但我們公司是以全薪-請事假日薪*17 所以該員其實是寫信跟我要求應該要是
(全薪-1800(伙食)-1000(全勤))/31去乘上17才對 另外還有她的生日禮金
但因公司先前還沒有福委會是以互助金的方式 所以當初有規定到職未滿三個月是不能
領生日禮金 加上生日禮金是在隔月才發放 該員剛好五月生日 但五月的生日禮金六月才
會發 所以她也順便要這兩次的生日禮金 接著還搬出勞工局告訴她應該是怎麼計算
當然我們公司聽到勞工局就會說 好吧 那就依正確算給她 其實依正確算給她
我算了一下大約差622元 外加500元生日禮金共1122元。
既然我得到公司的允許 我當然就依正常全薪/30*上班天數算給她 其實多沒多少
但跟她要求的依然還是有差1000元 所以我在信末是請她再次確認 後來她未再回覆我
依公司立場當然不會主動積極去聯繫這件事情 結果兩個月後的今天她與我聯繫
我只是回覆她 因為妳沒有確認給我 所以我當然不會有下一步匯款的動作
畢竟我們雙方的金額有差異 這是需要達成共識後才會將錢匯給妳
她竟回我:妳又沒說要跟妳確認!天啊!此話的意思是我算多少就多少嗎?
那一開始接受就好了嘛 還跟我討價還價 我只覺得她是個無理的人
最後竟還跟我說你不配當人事!我只能說 不幹的人最大
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我只覺得她認為公司辜負她 她不開心的離開公司 也不需要如此這般吧
公司制度是不夠完善 這我不否認 但也沒必要如此吧 還好老闆不知道這些事
不然 她身為一個會計主管 把公司的帳弄得一蹋糊塗後拍拍屁股就走
應該是可以告她吧
但通常遇到這種人 我只能說 希望她以後職場能夠順利 還有 我們不要再遇到
不然到時候我會說什麼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