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rinboy (kirin)
2015-03-09 09:39:37去年九月開始在軟體公司做派遣的櫃檯
工作內容是:
會議室管理,
門禁卡管理,
名片製作,
國際快遞費申請,
房租水電費申請,
司機薪水申請,
文具及衛生用品訂購及請款
訪客WI-FI管理,
列印權限管理,
電話轉接及訪客通知
1月的時候收發室的同仁提出離職
主管要求收發室做完新年度的預算及業務SOP
並協調在2月13號辦理離職
由於新人報到時間是2/24
主管要求我協助收發室業務
直到新人報到"且工作上手為止"
派遣公司派了一位臨時人員來代理我的職務
而我被轉到收發室
但臨時人員對櫃檯工作的認知僅在接聽電話與訪客接待
我想是公司在溝通上面並沒有清楚告知工作內容
導致臨時人員三天就不來了
從此以後我就在自己的工作與收發室間夾縫中求生存
...
即便新人在2/24報到以後
一樣必須由我負責交接和他的工作進度
只要我的工作有閃失或者收發室有閃失
就會被釘到爆...
公司人事說我可以申請加班費
但我主管說"我們是責任制,本來就要把工作完成才能下班"
"不然我們請你來做甚麼的"
我是覺得我遞出加班費的申請表只會被釘得更慘...
但不申請又覺得對不起自己..
想請問各位的意見..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