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進公司有簽約 離職一定要付?

作者: Archer1987 (哈邱)   2015-03-18 11:05:25
當初進公司的時候有簽約
每個月有2000的電腦津貼
但如果工作未滿3年 然後要離職
需把前面有領過的電腦津貼交回去 還要多賠6個月 6*2000
想請問如果最後離職時 我不願意繳回那筆錢
公司告我可以成立嗎 或是公司可以從我的薪水裡面扣掉
想知道我站的住腳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5-03-18 11:51:00
交回已領過的正常 要多罰的要上法院解決 公司不能扣薪水 但可以告你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15-03-18 12:20:00
繳回也太扯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03-18 12:22:00
電腦津貼是啥? 如是買電腦 按法退回電腦即可設備折舊是不能算在員工身上的若電腦自備,公司給予津貼,那連退回都不用鳥他因為津貼應計入經常性薪資裡面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5-03-18 12:36:00
這個約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3-18 13:18:00
應該是不用理他,等他告了再說反正不管最後結果是什麼,都不會比公司規定的更差這些條款都是欺負新人不懂法律 唬人用的
作者: Archer1987 (哈邱)   2015-03-18 13:31:00
不是買電腦的費用 就只是多領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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