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將近兩年的時間,年終卻只領2萬元,所以下定決心換工作。
公司對先前離職的同事一直都不是所謂的好聚好散,
因為見識好幾次,提離職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像是特休計算方式是「按比例算」,
工作到3月底,我的特休就剩下7天*(3月/12月)=1.75天。
當然這都是題外話....
因為離職隔天立刻就要到新公司報到了,
怕來不及拿到健保轉出單,就先填好離職證明,也請交接的同事簽名了,
但是主管簽核完後,人事卻以「公司內部文件不能外流」為由,不將離職證明給我。
能不能幫我想想辦法跟人事拿回我的離職證明呢?
不然我報到當天會沒有辦法證明已經離職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