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gfan (林萌娘推行本部部長)
2015-03-31 23:50:21※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6hvq66 ]
作者: acgfan (林萌娘推行本部部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又是崇越,可怕的血汗便當廠
時間: Tue Mar 31 23:34:06 2015
※ 引述《GGYYDavid (GGYY)》之銘言:
: ※ 引述《acgfan (林萌娘推行本部部長)》之銘言:
: : 但是強者我朋友的弟弟他吞下去了 吞下去了 吞下去了(回音)
: : 他撐過了試用期,但是說好的加班費還是沒出現
: : 證實了這裡根本也是
: :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 : 的血汗工廠
: : 加上又發生了該工廠的料理長對其他助廚暴力相向的事件
: : 他就閃人了
: : 後來聽說留下來的人一天工作13小時,中午吃完飯馬上上工不帶休
: : 還是沒有任何加班費,他就醒了
: : P.S 這家工廠好像在壹新聞附近
: 在台北市嗎?
: 如果在台北市不會去找i-Voting出來的火盟賴局長出來處理啊?
: 她當初得票這麼高 不就是大家要她找這些 廠商修理
: 快去檢舉吧
: 自己如果只會在這裡靠腰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 快去檢舉這些爛公司!!!!
聽說該廠去年10月曾創下月休4日(HR的時候說是月休8天喔)
平均工時12.5小時 無加班費這種無良壓榨生產模式
聽到這裡冷汗都冒出來了
股票上市公司耶
這會不會太超過啊
後來有員工表達不滿
11月的時候 未休滿的天數用1000塊/天就打發了(10月的還是沒發XD)
既然當初HR的合意是月休8天,後來變成月休4天
也就是有4天算是假日上班
那應該用假日加班算吧
(請高人解答)
聽說薪水是3萬,那假日上班應該不會是一天1000啊
真是夠黑了
順便幫忙問一下
如果已經離職了一段時間(約半年已上),還可以循法律途徑追討被凹掉的加班費嗎?
有高人願意指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