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3點多突然身體不舒服發冷
穿很多衣服都沒用
也去廁所拉肚子幾次,嘔吐一次
後來去掛急診
從早上05:08到12點出院 急診室打點滴治療超過六小時
早上6點多有告知主管要請特休
後來出院後也是剛1點前就到公司
但是主管只給請病假,說特休要前一天告知才能請
我工作是週休二日...週週休(電話行銷>外商公司)
但是我幾乎都會自願性加班,我們部門就只有我會一直自願加班
八天休假我幾乎至少都會來4~6天(沒有加班薪水,業績制)
我特休沒有休完過(工作滿一年半)
剛上網查勞基法也沒提到相關規定要提前一天請
腸胃炎也不是我願意的
想請問有相關法規規定一定要前一天請假嗎?
或者有什麼資料可以查詢提供給主管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