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16到了一家新公司上班
福利制度:
隔週休 $24000
4/10領了3月份的薪水
上班天數11天
因那周剛好要上班
我請假 領的薪水是11000 還算正常
而 老闆娘做事方法 實在無法接受
我在16號跟老闆請辭 跟老闆說做到月底
他叫我做到16日中午
今天去領了薪水(還一定要本人親自去領)
扣完勞健保只有7204 請問這合理嗎?
上班天數9天半 但月薪制不是要把六日也算進去嗎
我先問他薪水怎麼算 為什麼跟上個月不同
他只告訴我因為他第一個月都會特別給多 好留住人(什麼理論?!)
我在目前的這個公司 周休二日 從4/20~4/30的薪資
有算假日 算法是月薪/30*天數(含假日)
但我不太清楚隔周休是否一樣算法 我告訴老闆娘要算假日
他只告訴我 他要問看看 如果照勞基法規定算的話
他是不是要再補薪資給我? 我要如何去申訴?會受理嗎??
這件公司真的屎缺 不想姑息他們這樣對待員工!
謝謝各位看完
作者:
koyin (GoGoGo)
2015-05-11 21:48:00要算吧~~~可以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書面資料先準備好!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5-11 21:59:00隔周休24K? 這你也去喔
作者:
lucky21 (Hua)
2015-05-11 22:22:00借問請問隔週休的話 大家覺得最低多少可接受呢?最近剛辭職也在找工作 但是週休的好少 都是隔週休~"~而且薪水都好低 才20k-22k 隔週休耶!!!職務就一般的行政助理囉
作者: wfll (索蕾雅) 2015-05-11 22:53:00
我也隔週休做9天請辭 扣掉勞健保才領6189 廉價勞工~"~
你的情況跟隔週休不休沒關係吧反正24000/30一天800塊四月作15.5天就用15.5x800再按比例扣勞保就好嚴格說 316到職 三月薪水該是16天 也少給
作者:
lalalahu (<( ̄︶ ̄)@m)
2015-05-13 18:26:00若勞動契約有載明到職月及離職月的薪資算法,的確可以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