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法公司!!

作者: chaarod (阿慎)   2015-06-24 20:25:39
我在餐飲業工作
逐一列以下公司違法事項
1、無勞健保,雇主說要保可以,全額自付付,並要求員工加入工會,費用也自行負擔
2、加班費計算方式,一個月上班時數225小時,加班費3個月累積下來才發加班費,如果當月少225小時,隔月需補滿
3、禁休假日
4、工作進來前簽一年合約
5、沒開發票逃漏稅
請問如何跟勞工局申訴
能否不具名,並不想透漏身份
另外申訴跟檢舉差別?
作者: chaarod (阿慎)   2015-06-24 20:27:00
補充6、雇主發薪堅持不給薪資明細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5-06-24 20:31:00
禁休假日這個大部分餐飲業很常看到但是勞基法並沒有規定不可以休假日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5-06-24 20:32:00
其實你問的問題,網路上有非常多的資訊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5-06-24 20:32:00
合約部分 與勞基法牴觸無效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5-06-24 21:25:00
上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就可以啦 縣市長信箱也可以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5-06-24 21:44:00
服務業採變形工時雙週84小時很多都超過這標準才開始算加班喔勞動部的資方後門
作者: mountainjade (Mountain)   2015-06-25 14:40:00
員工有5人以上的公司就要幫忙保勞保,不能叫我們自己去工會加保,而且勞保保費是老闆負擔70%、勞工負擔20%,剩下10%由政府補助,不能全部叫員工自己負擔,你看看要不要提出檢舉,這邊有介紹方法:http://goo.gl/Lqr3Uv,如果還是不太懂或有其他問題,建議你可以到勞保局去直接問問看,或是透過他們FB粉絲團問也行: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5-07-01 08:37:00
這種的 要告也告不完 可以離職了 你該不會還期待他們改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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