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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07:23:33 聯合報 記者梁雅雯、蔡容喬/高雄報導
高雄看護工投訴,勞基法調高基本薪資,連鎖速食店時薪有119元,高雄看護工卻只有75
元,其他縣市看護工薪資都已在去年底調高到1200元,大高雄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欲跟
進調升200元,4月行文給多家大醫院至今未果;市府勞工局表示,看護工不屬勞基法規範
,無法強制醫院比照勞基法。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表示,看護工屬個人服務業的家事勞動業,其雇主就是病患或病患家屬
,並不歸勞基法規範,若該工會認為薪資不合理,須與病患或簽約醫院自行溝通,議定雙
方都同意的價格,不能強制醫院須比照勞基法標準訂定價格。
高醫表示,4月間收到公文後,同月16日就調整部分價格,因較少看護工願意接12小時的
半日班,有將日班和夜班各自從1000元調整至1200元;特殊個案如精神病患、住隔離病房
的患者,則調整為12小時1500元。高雄榮總也打算近期內調漲價格, 並沒有對工會要求
置之不理。
陳姓看護工表示,高雄看護市場收費已近20年凍漲,勞基法規定最低時薪為115元,但替
人把屎把尿的看護工,時薪卻只有75元。去年底台東、台南、台北都已調高薪資,高雄多
家看護公司有意跟進,今年4月發文給各大醫院,但各大醫院卻都置之不理,其他小型診
間也都比照大醫院辦理。
他表示,看護幫患者擦屁股,光聞味道就受不了,患者還可能拉得滿床都是,甚至要穿手
套挖肛門,很多人沒辦法適應,離職率高。也會遇到患者本身有傳染病如肺結核等,看護
本身處在高危險的情況,希望能保障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