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我4/29離職,5月至新公司報到
在前幾天收到健保帳單給我
要求我付749元健保費,等於四月份最後一天公司已退保,
未繳納這筆健保費,也是說健保局不會向公司要這筆費用,
但問題就來了...
前公司在四月份薪資單中扣400多塊健保費,
傳訊息回去前公司,說法是:
四月份健保明細提列有你,必須扣款你的保費(實際扣帳日6/16)
故查閱明細後於發放離職薪資按規定扣款無誤,
健保局作業更正於5月份帳單中才將你離職轉出月份扣於保
費款項列入明細中退回公司(實際扣帳日7/15)
.....
.....
最後他的總結是 等7/15查核確認健保局退款後才會退還我的健保費
後來我就親自打去給承辦人員詢問,
承辦人員很明確的說明4/29已經轉出,健保明細也寄出,
四月明細有我的細項,可能是前公司辦理的比較晚,
但已在5/20帳單中退了這筆款,
我就把這個說詞再次的跟前公司說明一次!
結果前公司卻說我刁難他們,
堅持要7/15確認帳戶有這筆款才會退我錢
想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總覺得前公司的說詞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