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面試就拿到Offer
雖然只是在學校做個小小工讀生 但一個月也有個20K
想做個一年累積一點經驗再轉換跑道
(我有身心障礙)
結果才開始做半天 今天下班回去 我媽就說只能做兩三個月...
我真的覺得爸媽有點問題阿阿
一是18號有銀行招考 我這周只是先回來面試
然後我爸說我18號考試 他跟我媽151617來屏東找我玩 然後把租屋退房
(OS:幹 這樣我17回去18還用考試嗎 開車會累坐車就不累?)
現在是今天開始在某校護理系示範教室開始做長期工讀
學校有說三個月試用期 但依舊照勞基法走
但是我媽叫我只能做兩三個月擺明是叫我試用期滿就跟BOSS說不好意思我要離職
搞得我明天去上班不知道要怎麼跟老師溝通了
請問如何跟家人溝通讓他接受我先做這份工作一年再去做別的
或是我該繼續面試其他工作?
搞得我很WTF 好不容易找到工作 還滿穩定的想先做看看
結果我媽說這樣會影響我之後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