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下要對前公司說實話還假話的討論串
大家都是偏向說假話,好聚好散
想請問一下,
一個月前,跟行銷公司配合接活動,原本說的價碼跟最後收到的金額有出入。
有跟區經理訊問,經理表示時薪裡面有含獎金balhbalh。而且態度上也很不耐煩。(感覺
像在施捨…)
總共差了二,三千
之前有去勞工局詢問,填表格但還沒送出。
我自己現在有工職工作
這二三千元不算多
但這個氣自己也吞不下去
總覺得他們是認為學生比較不懂
連薪資條也要發email給經理才有
跟其他的同事討論,其實大家多多少少都有少過錢………
請問大家,我應該去申訴嗎?還是大家好聚好散。二三千就摸摸鼻子當學費好了?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