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抱怨 (要說拍討也是可以(〒︿〒))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15 09:02:18
※ 引述《KNDend (apple pie)》之銘言:
: 我的工作什麼都好,就只有一個缺點,就是,很餓!!!!!
: 每天的工作時間大約是早上九點到晚上十一點,中間完全不停歇,幾乎連上廁所喝水的時
: 間都沒有
: 上下班的車程約一小時,每天八點前要出門,七點多起床要是忍不住賴床就會有吃不到早
: 餐的危險
: 午餐就不用想了
: 晚上回到家十二點,在又餓有累的情況下多半選擇直接洗洗睡
: 在這樣的連環下曾經三天沒吃飯過,
: 正常都情行下也只有每週休假的那一天能吃飽
: 剛好今天又被刁難覺得自己真的很餓
: 那麼辛苦工作是為了什麼
: 連乞丐都不如嗚嗚嗚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
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如果你們單位都是這樣,麻煩一起去申訴。
如果你們單位只有你這樣,麻煩自己檢討為什麼要那麼奴。
正常的工作是早九晚六,你到晚11,如果是長期這樣,可能連勞基法第30-1的工作時間規
範都沒有滿足,自己想一下問題在哪裡。
最後,我必須提醒你的是:賺錢是一時的,身體是跟你一輩子的
你那篇的推文有人說"年薪沒150別什麼都說好",我的建議是"年薪就算1500也別什麼都說
好"。
你這種行為最糟糕的是會被公司拿來當成典範,以後新人進來搞不好也會被用同樣的方式
去刁,因為前任撐得住,後任撐不住或無法接受就是爛草莓,我要是你的後任,我一定恨
死你,在背後咒罵你這個讓公司予取予求的前輩。
有空不妨利用假日自己好好想想,有些事情當事人自己想不通,在版上PO文抱怨,上班又
願意繼續當奴把自己的身體搞爛,誰也幫不了。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07-15 09:10:00
這個到底是什麼工作那麼操啊?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5-07-15 09:16:00
有滿多工作都這樣
作者: YDSK (冰淇淋冷藏中)   2015-07-15 22:40:00
1跟2比我比較討厭1耶...尤其是那種連中午休息也一直在講公事的,有時候心裡OS:X的,除了工作就沒別的可以討論了嗎?你不休息別人要休息阿...
作者: imple (AP)   2015-07-16 04:39:00
這兩種真的很討厭 我同事就是這樣 整天聊兼差錢加班等等的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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