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公司利益犧牲別人利益,真的是正確的嗎?
小弟在一間公司負責機械繪圖兼任品管,偶爾在公司進貨時要幫忙點貨。
昨天一間下游廠商送貨進來,是五金貨品,包成一包一包的散裝。
以前這件公司的貨品都是400PCS一包,所以很好清點。
但在昨天計算數量時發現它誤包成一包420PCS
經過我重新點算並包裝後,把多餘的部分全數清算出來,一共多出500多PCS
折合台幣大約5000多元的貨品。
我知道應該是那間公司的包裝人員不小心誤算,不然以前都是包400的整數。
我把多餘的部分報告給管理部,並表達了想把多餘貨品退還的意願。
並對管理部進行了說明,並指出正常送貨每包多1、2個是避免數量不足。
但每包多二十個只能是歸納為下游廠商包裝人員的誤算。
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把東西退回,等於是侵吞。
管理部居然要求我默不吭聲,並不得通知該下游廠商。
...當下我只覺得一股火氣衝上腦門。
你覺得這筆貨你吞下去對你來說很划算,卻可能是別人辛辛苦苦二天的工作成果。
當下我不再說話,回位子做自己的事,卻對管理部抱持更大的不信任感。
我們公司的董事長是某宮廟的幹事,常常在拉著我聊天時對我說
他是慈悲立足,這輩子都盡力維護公義。
然後居然教出這種貪小便宜,吃人軟處的兒女(管理階層)
我難過的是我們的教育要求我們為人要正直、誠實、並對他人的過失寬恕。
卻在面對商業利益時變了樣。
進一步想,如果你對你的合作廠商都這樣了,多年以後當董事長去世。
管理部的兒女們實質掌握公司權力時,這些人會怎樣對付底下的員工?
我不想讓那間下游公司這樣蒙受損失,因為一定有人得為此事負責。
而這一切只要我能把貨品還回去就不會發生。
我該怎麼做,才能讓管理部把貨心甘情願地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