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預告期全用年假抵

作者: yoyo03 (YO!)   2015-07-27 14:02:51
各位板友好
以下離職問題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小妹我在現在這間公司已待滿一年,應享有7天年假,且當初訂定的契約寫明:「離職應在7天前告知」(優於勞基法的1-3年離職應於20天前告知),那我可以在明天提離職然後離職預告期全用年假抵嗎?等於明天就是上最後一天班了
關於交接部分因之前已有離職打算,這兩個月早已將手上業務全數教給新人,且業務內容單純(之前交接我的人二天大致教完就跑了…)所以應該是沒啥問題。
因我們公司提離職之後照慣例那個人通常都會都會被好好關照一番,小妹不想讓他們費心關照所以才想到這個方法。而至於為什麼不問公司人資,因為我問了但他們沒給我正面回覆,一直叫我提離職後30天後再走最好…
以上再麻煩各位了,感謝。
作者: allenjeffery (Mr. Masquerade)   2015-07-27 14:42:00
依法來說是可以 只是公司準請一次這麼長嗎如果我是你可能會先技術性的請掉一些特休例如突然生病不舒服的病假或是半天早走之類的 一次請七天又在這種時候...不過有些公司其實是你一提之後他就會馬上叫你走人的(例如我們公司就是這樣 )
作者: wuzenjar (鋼琴師)   2015-07-27 15:26:00
一提馬上叫你走->自願離職變非自願樓上A大的公司小心踩地雷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8 22:01:00
都要離職了特休也是該讓你休完的啊不然就你繼續作七天,但離職時要求公司再直接加發七天特休(因為不給你休),這樣總共領14天薪水。
作者: yoyo03 (YO!)   2015-07-29 15:24:00
謝謝各位板友回答,公司的確不是很想讓我一次請那麼多天…又說我只有「6」天年假,給我請三天然後剩下三天給我薪水…這點會再去交涉,應該給我4天薪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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