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要離職 但不知道 要何時說
想請問一下 各位有離職的前輩們 給個意見
我的公司是小公司 人約10個 我是屬於一條龍生產的
工作約滿4年了 依照勞基法規定 只需要提前一個月前 說離職就可以了
因為 我們公司有另一個同事 在七月時提離職 本來打算做到9月底
因公司人手不足 慰留到年底(有年終可以拿)
因為以往離職人員 大概都要提前三個月說
所以 我現在苦惱的是說:
1. 要先去面試,不跟老闆說要離職。等到有工作,再去跟老闆說
(因為目前訂單不少,請一個早上或下午,我怕老闆覺得奇怪)
還是
2. 我現在跟老闆說要離職可以幫忙到月底 然後開始找工作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