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認識的孕婦有關勞保的問題,
想請教有待過勞保局或有經驗的人資~~~~
她目前狀況:
1.懷孕中預產期大概在明年五月
2.先是在原A公司有保勞保了,但屬於業務性值,
但因懷孕先休息,公司沒給薪但公司肯保勞保,上班很彈性~
3.另外又在B公司保勞保,行政值很輕鬆屬於日薪制(日薪1000),有做有錢~
4.B公司屬於約聘制的
現在問題~~~
1.兩間公司的勞保級距能合併嗎?(A公司28800 B公司保最低)
2.如果要請產假56天,B公司是日薪的~公司要支付薪水算法是56*1000?
3.生育給付的補助,兩邊都能夠同時請嗎??
4.如果之後要申請育嬰留職津貼,需要同時兩間公司一起請??
例如 我向A公司申請育嬰留停,雇主同意後領其六成薪
當中我去B公司繼續上班,這樣可以嗎??
還是要同時兩間公司一起申請??
以上很多問題 麻煩大家耐心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