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emat (阿毛毛)》之銘言:
: 如題
: 我待在這間公司已2年三個月
: 前天被老闆告知 資遣到月底
: 我有問勞工局特休是滿一年就要給7天
: 但是我要修特休時 人事告知我只有1.75天可休
: 因為是照比例算的
: 我想問 是有兩種算法嗎
之前剛好有聽過說法,勞工局那邊的算法是依照到職日給特修
假設你在100年7月1號到職。
當你工作到101年7月1日時你擁有七天特休,使用期是101年7月1日到102年6月30日
當你工作到102年7月1日時你又有七天特休,使用期是102年7月1日到103年6月30日
依此類推(以上不討論保留延期的問題)
但是公司為了方便計算會用年度
也就是說你在102年1月1日到102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的七天特休
實際上是把你兩個特休的前半和後半組合起來。
(102/01/01~102/06/30和102/07/01~102/12/31)
所以假設你在103年六月前離職,你有的特休是從103年1月到6月30日的比例(到職日)
我想你們人資的系統算法是這種的吧?
通常新公司都從優給了,滿一年後就完全照年度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