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轉職想找新工作
履歷參考版上的建議寫法用條列式呈現重點
我都是用104直接投遞履歷,不過104本身就有些學經歷跟工作經歷需要填寫了,填寫完就
是份完整履歷,那關於自傳部分也需要在將過去經歷用條列式呈現嗎?
這樣感覺跟求職填寫的資訊重複到,hr都看一樣的東西,還是hr在104的履歷前面那些都
不看,直接跳自傳看重點?
會這樣問是因為我以前自傳部分都是寫好幾大段,看版上許多履歷求批都推文寫這麼多hr
第一個刪除根本懶得看
所以我後來就改成條列式寫法
不過最近幾篇有看到推文說條列式是在寫履歷時候用不是寫自傳時用
我都搞混了QQ
所以104自傳部分大家建議如何寫呢
條列式嗎?還是文章式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