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eki (低調點,好嗎?)
2016-04-12 18:08:26※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銘言:
: 是這樣的,我目前有在104上投履歷,不過在填寫履歷表的時候有要求填寫特殊身分
: 而且我本身是有領取身心障礙手冊的。對於這個。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在履歷上註明
: 因為我在面試的結果都是有提到,結果全部都沒中
: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影響到結果(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我也認了)
: 那我到底要不要在履歷表上註明,還是只要在面試中提出
: 因為我有身心障礙而有免役,公司看到免役就算我不主動提出他們一定也會問
: (只是說因為有身心障礙會影響到我的勞健保的投保金額而已)
我自己是會寫也會主動告知 因為我不寫也看得出來(走路不平衡及眼震)
看工作一陣子了 發現很多電話要約的根本不看履歷 去了當場被羞辱或是無聲卡
所以我決定 都會在電話上面主動告知他們 雖然常常因此被直接拒絕說不能用或是說要問
主管在回電就沒消息了
有人說要寫 有人說不寫比較好 我個人是覺得我就誠實 也會再一次確認對方是不是有注
意到 不想浪費時間跑來跑去 抱著反正就看緣分了的心態 然後就是持續失業中…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 請大版內的人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