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用期資遣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   2016-04-30 21:45:48
※ 引述《Sam1021 (Sam)》之銘言:
: 各位大大 :
: 小弟不才,有個朋友前陣子錄取了新竹某家工具機的工作,結果在工作了2個月之
: 後,被告知不適任,並且資遣並告知工作到5月中旬,公司並說這樣不能開非自願離職

: 因為還在試用期,請問這合理合法嗎?另外面市價是一個禮拜可以請兩天嗎?有支薪嗎

: 因為回答不了,只好代友發問,敬請見諒!
http://goo.gl/pnn2Ph
自己看吧,總之沒太大指望。
試用期是合法的,以前我也以為試用期違法,去抗爭之後上調節會,才由政府機關在大廳
廣眾之下告訴我是合法的
讓我很羞辱的離開
也罷,我只能怪我自己沒查清楚法條,道聽塗說,是我自己沒弄清楚
希望大家不要弄得像我一樣難堪
作者: kinoko (...)   2016-04-30 21:55:00
法律上沒試用期這件事本來就不代表試用期違法啊另外 試用期期間非自願離職一樣可以要求證明 公司也必須給資遣費
作者: orangeterry (bghnbytnytn)   2016-04-30 22:26:00
k大講的是對的,我有同事到職一個月,公司本來也是不想給資譴費和非自願意離職書,告到勞工局後,公司才補發就只差在年資不到3個月,沒有預告工資而已但還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作者: jumbotest (coup de foudre)   2016-04-30 22:50:00
試用期資遣也是資遣阿至於試用期本身有啥好違法,公司還可以取名甜蜜期整合期開拓期第一期第二期咧,法律上還不是要比照正式員工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04-30 22:53:00
只是沒有資遣費,但是有非自願事業證明
作者: tai9527   2016-04-30 23:11:00
還是有資遣費喔!只是因為年資短,金額通常不高而已~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6-04-30 23:18:00
以待滿一年半個月資遣費來說,三個月只有三天多的資遣費所以很多人可能就算了...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6-04-30 23:23:00
可以不要一直誤導嗎?你是老闆嗎?
作者: fim (不空)   2016-04-30 23:34:00
有資遣費跟非自願
作者: millerthj (邊境旅行)   2016-04-30 23:57:00
我之前面試一間,試用期居然6個月...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05-01 00:04:00
不知所云
作者: frozen0703   2016-05-01 01:59:00
所以你去抗爭什麼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05-01 02:52:00
試用期是公司內部自創的事,這期間勞工權利不受影響依舊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想以自創的名詞剝奪勞工應有的權益才是違法,自創什麼名詞並不違法,看不出要抗爭什麼
作者: timamei (加油加油~)   2016-05-01 03:26:00
根本狗屁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05-01 11:23:00
試用期長無所謂 只要該給的福利都有就好勞健保 資遣費等都應該要有
作者: runaway580 (讓個位)   2016-05-01 11:27:00
請勿誤導鄉民 這名詞合法 不代表可以剝奪權益
作者: kirorolove (誰喵我?)   2016-05-01 12:35:00
試用期是合法?是什麼法條規定?
作者: c41231717   2016-05-01 17:31:00
誤導 ㄋ跟名詞無關 跟在職時間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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