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家人最近因故被主管調職降薪,
想請教板上各位一些問題,謝謝。
我的姊姊任職某企業(服務業)約九年多,薪水加上津貼約27K左右,
除了原本的工作內容之外,還要幫忙帶工讀生,
姊姊是個工作認真且堅守原則的人,前兩年的主管都有幫她加薪。
之後姊姊所屬的部門換了新主管,
近日新主管以「管教不當」為由,要將姊姊降職並扣薪,
(主管說工讀生們覺得姊姊對他們很兇)
但姊姊想要進一步向主管和人資說明,但卻沒有解釋或申訴的機會,
只要求她簽署一些同意調職的文件,
但姊姊請對方給她時間再想一想,沒有簽。
因為姊姊被降職之後的職位,會被扣掉「責任津貼」約5000元,
每個月只剩22K來繳房租、貸款和生活開銷,根本不用過活了;
且工作的內容和原本的差很多,姊姊原本的工作是類似接待,
現在被調去做清潔打掃,讓我們覺得非常不合理。
該主管之前已經用類似手法讓好幾個員工受不了而離職,
雖然姊姊還沒辭職,不過此地不宜久留,目前開始找其他工作,
我想請教各位的問題是:
1.責任津貼是否算在薪資內?扣除這項津貼是否構成「薪資不利之變更」?
2.如果姊姊因不同意調職而終止勞動契約,是否拿不到資遣費?
以上問題還麻煩各位不吝解答,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