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朋友面試到一家公司,人資告訴他公司因為覺得繳勞健保給政府根本肉包子
打狗所以要低報
例如談的薪資四萬元,公司只會保2萬1的級距,但是最常被詬病的勞退問題,公司告知差
額的勞退會直接額外算進薪水給你,一方面這樣員工可以先拿到錢不用擔心勞保會不會破
產一方面員工又能勞健保自付額減少(公司也能減少)
另外公司在另外加保職災補足要是受傷兩萬跟四萬勞健保申請額的差距,這樣受傷的話依
然是可以領跟保四萬一樣的賠償
公司認為這樣低報員工的損失都有補償回來(甚至還提早拿到勞退到錢),員工跟公司都
能少繳給政府錢,屬於雙贏的局面
小弟聽了覺得很有道理,不知道板上大家是否知道有什麼是忽略我朋友沒有注意到的缺點
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