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5-20 21:02:20個人覺得,每間公司的狀況不同,所以不建議參考其他公司的標準。
+3000 x 13 = 39000 ,三萬九。說真的並沒有很多。
如果是賺錢的公司,再加上需要這個人,根本就沒差這點薪資。
但可惜的是,你已經拿到Offer了,或是錄取通知。
若上面已經載明薪水,個人是覺得就不要談了,
而是去爭取如何在一年內加薪。
例如寫mail問,公司加薪的標準,如何才能爭取前面的績效等。
如果是Offer沒寫月薪,或是年薪沒寫,
就大膽地去爭取,當然爭取不是在 mail上寫 :
"我覺得薪水太低了,應該湊個整數"
我不了解你,只能舉個例子,
假設你對英文最有自信好了,你可以說:
由於此工作需要大量的英文口語溝通,在我過去的經驗,
曾經利用英文處理XXX,也接待過來美商公司的印度採購者,
在商用英語溝通,可獨立完成簽約。
充分符合本職缺需求。
在這幾天充分了解貴公司此份工作的價值與重要性後,
想了解此薪資是否有調整的空間,或在年終獎金的部分有所調整
以符合此份工作的價值,使我可以為公司創造最大利益 (要求加薪)
此外,若薪資已跑完流程,無法調整
還想多了解薪,每年的的調薪制度,是如何評價績效好壞的?
(多加一段轉移注意力,給雙方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