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不給健保轉出單及離職證明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6-05-25 11:27:07
因為新公司需要這兩種文件,
舊雇主不願提供轉出單及離職證明
我是自願離職。
舊雇主的說法是要我拿出「自願離職證明申請書」才要核發給我。
健保轉出單就是不給我了。
他還說,如果我去問勞工局,勞工局的人也是跟他相同說法。
另外,他語帶威脅說因為我讓他們受到損失、我沒有依規定離職(但我在5/2已提出要離
職,有相關人等可以證明。且在舊雇主處僅工作兩個月),要以相關法規請求賠償他們的
損失。
所以我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05-25 11:47:00
要賠什麼?不用鳥他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5-25 12:08:00
勞保局就可以去申請替代了
作者: HAPPY4ARIEL ( 啾啾啾)   2016-05-25 12:16:00
就跟新公司說沒有就好了
作者: kiyora315   2016-05-25 12:17:00
健保轉出單可以去各縣市的健保局服務處臨櫃申請喔,之前我健保轉出單不見所以有去申請過,去之前可以再打個電話確認要帶什麼證件或印章,有點忘記了不好意思,提供參考!
作者: occoppocc (OP)   2016-05-25 12:44:00
搞不好舊公司沒幫你加保? 可用自然人憑證查看看勞退
作者: egaryer (egaryer)   2016-05-25 12:54:00
離職證明你要公司一定要給 他講的是虎爛你的
作者: wawaman (哇哇涼麵)   2016-05-25 13:03:00
為什麼要相信他說去勞工局問會的到相同答案的說法呢
作者: f124 (....)   2016-05-25 13:04:00
錄音 不給離職證明去檢舉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6-05-25 16:53:00
謝謝大家熱心幫忙。目前只有line的記錄對話。而且前雇主最後說一切以書面為主,line對話不具法律效力,用這個理由封鎖我了。
作者: sosold (大熱天的)   2016-05-25 17:40:00
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違反19條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新公司那邊可以如實告知舊公司之作法說沒有是個不太負責的作法 也許新公司也接受 但印象就..另外occ大的作法也不錯 可以查一下自然人憑證舊公司勞保是否如實申報 然後一併檢舉
作者: CPQ (CPQ)   2016-05-25 17:59:00
誰說line不能當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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