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去高雄一間外勞仲介公司應徵駐廠翻譯
面試時對方說職位不是駐廠翻譯,是在辦公室處理外勞文件,有時候也會需要翻譯文件,
或是跟外勞用英文對話等。
筆試試筆一共有八面,寫到有點煩
第一張是心智解碼測驗,共二面,只拍了第二面
http://imgur.com/4JXLFeD
第二張是員工基本資料表,有二面,就是一般公司面試都會填的身家調查
http://imgur.com/Fni4vrg
http://imgur.com/OiwH5ht
第三張是環境資訊,問求職者有沒有身體疾病,有沒有愛滋病、憂鬱症……
http://imgur.com/ljFsVIt
裡面還提到:
「應徵者/員工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
之成本費用)」
「應徵者/員工所提供資料不完整時,將影響應徵者/員工人事作業進用等相關權益。」
第一點覺得有點可笑…還收費咧,第二點是在威脅求職者不寫完整就不錄用嗎?
現在要求人家填這種表格都不算違法嗎?
第四張是面談問題,一共二面
http://imgur.com/T7HV8XK
http://imgur.com/iAhjrrn
真的覺得問得問題太詳細了,還要問一年內有沒有結婚生子進修打算…
「你覺得教育訓練是誰的責任?」 誰的呢?
「你是否願意接受公司各項合於法令的規定?」 真的合於法令嗎?合法為什麼還要問?
最後一張是個資同意書
http://imgur.com/OF6MWEc
還要求職者同意提供公司勞保投保明細,「據以向前任職之公司詢問本人工作記錄,
作為衡量工作品行、能力之必要參考。」
那是人家的個資吧,為什麼一定要同意提供給你啊!
若資料不實,公司可依勞基法第12條不需預告終止契約,這個ok,但「並願放棄資遣費請
求權」這個就有點問題了吧?
你確定勞基法有保障你資方這樣做嗎?
最後還要簽名寫身份證字號,請問身份證字號不是我的個資嗎?
面試的時候對方一直說我們都照勞基法,說完又說我們基本上是責任制
遇到稽核時就要加班,還說「加班是可以報加班費啦」,加班的頻率也不一定
有時候也可能到晚上九點十點。
還有不停地說「我們公司很有制度」。
薪水前三個月試用期27-28k,過了試用期可能會超過30k。
好像還要簽約一年。
地點在楠梓加工區附近。
各位看了有什麼想法? 大部份人都會照實且認真的寫完這一份資料嗎?
找工作找的很心灰意冷,林同棪工程也要提供勞保明細、農友種苗要簽約三年,
三年內離職要扣違約金和工作獎金…。
好的工作需要怕人離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