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Ntit (Kai)》之銘言:
: 如題
: 有一事想請問
: 如本身因故
: 小腿左右腳相差一點五公分
: 於舊法領有身障手冊
: 那需在履歷註明嗎?
: 雖有手冊
: 但於生活工作皆無實際影響
: 相對常人而言
: 就差在運動
: 故亦免役
: 謝謝各位
我也是身障 找工作快一年 有註明在履歷上
雖然是CP患者 但是不影響工作
BUT 還是領到一堆無聲卡
因為CP的緣故 我個人覺得我不適合搬重物
所以偏向於找內勤的工作
但說真的 求職求得很心灰意冷
爸媽又一直給壓力
(我爸曾經幫我喬了一份工作在鄰居的釣蝦場做事 但那份工作長年大夜班 無勞健保
月領30K 週休一日.....)
雖然那邊工作內容還算可以 但是大夜班我真的不能夠負荷
所以做了兩天閃人 那兩天都上10小時..
這幾周丟了幾百封履歷 有面試機會的還算好了
但多的是就算沒錄取也不會說不另行通知
說真的 一個腦性麻痺患者 就算有做重訓 難道就適合去做粗重工作了嗎
怎麼搞的爸媽比我還不了解我的狀況...
一個身障人士找個內勤工作真的那麼難嗎 今年才滿24的男生..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