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
(禮拜五早上晨會)
我(慣主管):阿明...禮拜一要交產品,你進度怎樣???
阿明:...這可能做不完,要禮拜六來加班繼續弄....
我:拍桌!!!!!! 不是很早就叫你弄了...為什麼到今天還弄不完!!!!!
阿明:因..因為這禮拜xx客戶出狀況..我都在....
我:(強力打斷!!!) 你不要跟我講這些理由 時間是自己找的
你跟我說禮拜六要報加班 是你自己能力有問題 處理方式有問題
才會導致做不完要加班 自己想辦法用最快的方式處理掉 反正我禮拜一要看到
不要跟我說你假日要加班 這會讓我懷疑你的能力有問題
下個月要發季獎金了 不要讓我對你產生不好的印象
我用以上話術管理 我保證下屬不敢跟我報加班!!
要報也沒關係 我就照三餐噹他吼罵 把他獎金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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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劉..禮拜六要拜託你幫個忙
要請你來公司支援xxx事項 我會幫你申請4個小時補休...
平常就派很多事情給小劉做...忙到他不敢休假
因為事情做不完 就噹他吼罵..他就會不敢請補休..或是補休請了後
照樣穿便服來公司做事 作完才走
所以通過這些根本沒差 慣主管用以上方式管理就可以完全規避
根本不用給加班費
※ 引述《wyskagirl (wyskagirl)》之銘言:
: 週休二日一例一休 以價制量 加班費三級跳!
: 來源 http://tinyurl.com/j4785zm
: 勞動部提出最新勞基法修法版本,確立未來週休二日的休假方式為「一例(例假)一休(
: 休息日)」,由於取消了勞工國定七天假,決定大幅提高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將從
: 原本的加倍發給,再加碼為休息日若加班一小時,最高領到六小時的加班費,期望「以價
: 制量」,降低勞工休息日加班的可能。
: 休息日加班 採累進費率
: 勞動部政次郭國文指出,按現行規定,勞工加班前兩個小時,除本俸外,雇主必須額外支
: 付時薪的○.三四倍做為加班費,後六個小時加班費則是時薪的○.六七倍。先前修法案
: 是規劃休息日加班需給薪「本俸加倍」,新修法案則是規定除了本俸外,勞工前兩個小時
: 的加班費提升至一.三四倍,第三個小時以後的加班費則增加至一.六七倍,加班費因此
: 提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