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是營利機構,屬慈善團體
我們單位就是負責收善款,開立和整理收據.
星期六日和國定假日要輪流值班,因為才6個人,值班又需要2個人
所以一個月周末值班天數比隔周休還多
如果六日或國定假日上班,就挪到平日排休
想請教大家
我遇到的狀況是,單位規定一年只有一次可以休長假的機會,多長呢?
就五天,而且就算是包含周末和國定假日,也是五天.
我打去問勞工局
勞工局反問我,你們有沒有超過七天沒休假
我說沒有,勞工局就說那沒違法.
這樣是否真無解了?
補充:謝謝大家回應
我以前待過服務業,是排班制,原想說轉到一般上班族,生活作息比較正常,
面試的時候,人事輕描淡寫說,公司是照勞基法,原則周休六日,但周末假日要輪值班,
我覺得比起服務業,周末假日人潮多,是重點工作日,現在只是輪值那還好.
試用期三個月,還不用上線輪值假日,真的是周休二日.
但真的上線後,才知道休假細部規則繁瑣.
端午節在星期四,我很好運沒輪到值班,加上六日也不是我值班,
我排星期五休假(自己當月的應休時數非特休),就被白眼,還被用紅筆寫在排班表上.
某某某 幾號到幾號連休四天(因為連休四天要報備才行)
如果我很白目把一天假挪到星期一,變成連休五天,主管就說,你想清楚,你今年的長假
權利就用完了.
公司的制度,不是周休二日,不是隔周休,也沒有服務業排班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