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前輩這有點尷尬的問題
我2月畢業 3月底找到工作
但因公司工作內容跟面試講的內容差距太大
再加上身體出問題 我做了一個禮拜離職
公司離職手續也給得滿完全的,有離職單跟勞健保轉出單
然後休養身體繼續找工作 好不容易找到目前這公司
公司狀況穩定 環境氣氛也不錯 我很想要把握這工作
但問題就是
面試時老闆其實沒有特別問說之前是否有其他工作,所以我也沒特地回答
收到錄取通知信時寫說需要提供前任公司的離職單
想說畢竟如果查勞健保的加退保
其實查得出來我之前有任職過其他公司(雖然只有一個禮拜)
所以應該要老實提供離職通知單
但是又怕這會變成變相的不老實而觀感不佳
(因為我面試時並沒有特地強調我之前有任職一個禮拜)
所以想請問各位前輩這時候要老實提供離職通知單以及勞健保退保單嗎?
如果要繳交被問說為啥會有這樣的狀況的話
那需要怎樣的解釋才可以讓觀感比較好一點點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