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po
朋友因為試用期未通過,主管給了他兩條路選:
一是由公司這邊資遣但會依照在職月份給予資遣費,但主管強調可能會在未來的工作記錄
上留下不太好的紀錄,萬一新公司在徵人時為了保險起見可能會打來詢問舊公司人資,而
人資當然就會翻到紀錄,如此一來或許會影響到用人標準
二是自己主動離職,沒有資遣費,也不會有留下不好的紀錄,就算到時候新公司打來詢問
,人資這邊不會透露因為主管不會註記,所以當然人資也不知情,當作根本沒這一回事,
自己想好一個好的理由能帶過就行,ex生涯規劃、考證照、部門縮編之類...
其實公司規模蠻大的,不知道是不是很重要的點,上來詢問各位版友意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