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目前在高雄的某間公司擔任門市人員,門市的性質就不說了,怕會太明顯,因為同事
是鄉民。XDD
為了進這間公司,投了四次履歷,才順利進入..
進公司後,前一二個月薪水都正常,但之後連續四個月,領的薪水跟當初談的完全不一樣
,每次都少2000,等於目前已經欠了四個月(共8000),期間有問過老闆,並確認當初談的
薪水,老闆總是說會補,可是,到現在完全都沒有補.....
在工作期間,不僅要擔任門市人員,還要幫他老木.老婆.小孩做事,偶爾還要幫他做私人
的事情....
今天問了其他同事,他說他對錢方面,就是會拖..
而我目前還有學生身分,又怕正職的工作不好找.....
請問各位,這樣的公司,我應該要認賠殺出嗎(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