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說要訴諸法律途徑

作者: missss (ss小姐)   2016-08-12 09:20:40
昨天幫朋友代波一家公司黑名單
純粹就說薪資問題 過程有發生是事實
但結果是說誤會一場
朋友告知公司跟他說公司採取法律途徑
所以來問問
1.會構成妨害名譽罪還是公然侮辱啊
2.罰則有哪些呢
朋友告知時是有點嚇到
但事實發生了也只好接受
但是我想要有心理準備啊
補充說明 我波文的時間點之前都是事實行為
然後下午朋友才告知是誤會一場
證據也應該都在朋友公裡吧比如說行文之類的
公司應該會銷毀吧
只不過朋友說公司跟他說這應該不關你朋友的事吧
登愣 傻了一下
不過 我也想說公司真的都會去搜網路誒
我還以為是傳說中的行為
在看了一下文喔喔好險我沒有用到任何髒字
或影射的髒字出現
所以應該也只有毀謗名譽之類的
學生一枚只好勤跑法院了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6-08-12 09:23:00
有證據證明事實就不用怕
作者: bbcrecord (qqq)   2016-08-12 09:30:00
陳述事實 合理評論 就不會 別擔心 公司虎你的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08-12 09:30:00
沒錯啊!有證據證明就好~不然會有抹黑之嫌疑...
作者: bbcrecord (qqq)   2016-08-12 09:41:00
你有合理依據並陳述 當然沒違法 至於你朋友講錯 沒關係他敢告就告回去告他誣告 看誰比較猛這沒有啦 別擔心 應該是不用跑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08-12 10:52:00
學生,對方也告不到什麼!?而且,還要浪費玩陪你玩~應該了不起叫你刪完,道歉之類的吧~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8-12 19:44:00
敢po文就要有這個心裡準備啊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8-13 11:08:00
其實跑過法院就知道了..根本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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