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間公司做好幾年
一開始大家的起薪都是一樣的
最近一個職位的人一直留不住
老闆最後給她期望薪資
足足還多了我在公司做好幾年的加過薪的薪水+2k(一年調一次,每個員工調薪比例時間都
一樣)
愈想愈不能調適
最近想提離職
請問若真是這原因覺得不尊重想走
提離職可以直說嗎?
謝謝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08-12 10:59:00當然可以說啊!如果老闆覺得你值得,會給你更好的薪水如果老闆覺得你不值這個錢,你也是剛好走而已只是,建議你,最好先找好工作,比較有談的條件。
公司規定交接兩個月,也代表如果要按規定走,無法先找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2 11:11:00公司規定兩個月 可是勞基法規定是一個月耶 怎麼辦
作者:
a7776041 (鴨和豬真可憐)
2016-08-12 11:13:00那你就繼續做吧,勞基法也才一個月,什麼都幫公司想,但公司會幫員工想嗎?
上個員工先找到才提,最後勉勉強強快一個月走,被罵很慘走得很難看
勞基法是一個月,公司規定沒有比勞基法大回到主題,你怎麼不先爭取一下加薪?先要求加個4k應該不錯喔
作者:
X566 (X566)
2016-08-12 12:23:00你就直接提啊
我現在這份工作沒人交接,前人走到我看不到屁股~我現任同事好一點,前人有跟她交接4天
如果老闆看到這篇,大概會把你調去一直留不住的那個缺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6-08-13 02:13:00一直留不住當然要加 你那麼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