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一早去上班現場的同事A君就收到一張"離職申請書"
現場主管告知他說因為因為工作量少,叫他做到這個禮拜五
公司會給他一筆遣散費,叫他不用擔心。
中午休息A君來找我吃飯,將事情經過說給我聽,我馬上叫他
不可以寫這張,工作量少是因為業務緊縮,怎麼可以叫他寫這一張?!
當下我就去問他主管,主管才把"離職證明書"拿給他,並說
[副總不會簽的,因為他有問過勞工局,如果申請非自願離職書的話他會沒辦法申請外勞]
真的有這一條嗎?
所以我上來問問偉大的鄉民們,我的同事A君現在要怎麼做比較好?
1.明天上班直接去找副總談(我有叫他要錄音)
2.跟公司耗下去,沒簽沒辦妥就繼續工作?
作者: pythianego 2016-10-03 23:11:00
非自願的確會影響到公司...但那不甘我們勞工的事就是要拿非自願,1跟2可以並行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6-10-03 23:19:00為什麼要犧牲自己讓公司請外勞?非自願就保滿一年可以領失業補助
不能申請外勞甘a君什麼關係= =簽了,小心公司出爾反爾
很簡單啊,我簽了這張你會不利,那資遣費*1.5來更正:我不簽這張你會不利不然我們照勞基法來玩嘛
作者:
CCben (new man)
2016-10-04 07:55:00被資遣人,請找照勞基法走保護自己該有的權益
作者:
fim (不空)
2016-10-04 09:16:00你跟他說 接下來半年的失業補助、資遣費、職訓補助、健保補助公司肯給就簽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10-04 10:22:00不同意ber大的作法,資遣費*1.5…應該是,要直接多拿6個月以上的薪資,彌補失業補助不能申請的損失
作者:
f124 (....)
2016-10-04 10:52:00錢先來再寫 不然都是假的管他去死阿 上班全程開錄音錄影 跟她耗阿 什麼都不要簽他要請外勞就叫他把6個月*0.6的薪水+一年半個月的資遣費全給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6-10-04 11:45:00請勞工局處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0-04 12:56:00不管怎樣都請照勞基法來,不要私下解決
作者:
fakeone (暱稱是什麼?)
2016-10-04 23:21:00申請勞資糾紛調解討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