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公司待滿2.8年了,因種種原因想離職,剛巧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目前通知第二
天,還未回覆對方說願意接受這份工作(對方沒有急著要我回覆,要我好好考慮,面試時
說可以等我30-45天左右,再告知他我確切可報到的時間即可。)
但我之所以還沒有回覆,是因為我怕我如果先答應,然後再跟現在的公司提離職,他們會
想辦法留我,因為我現在一人兼多工,一時要找到人頂替我也很難(本月才幫我加薪2000
),可.....我真的想走了。卻又想,如果現在公司加薪到比新工作的條件好的話,留下
也是個可以的選擇。可如果我已經先回覆對方公司報到又反悔,好像太糟糕了。
那我應該先回覆對方我要去,希望12/1號報到呢?還是先跟主管提離職?比較好呢?畢竟
都是同業,希望好聚好散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