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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dieyu (正妹都愛ばか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首例!職場同性性騷 遠雄不處理挨罰20萬
時間: Mon Oct 31 14:14:19 2016
首例!職場同性性騷 遠雄不處理挨罰20萬
http://udn.com/news/story/2/2058434
遠雄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發生同性性騷,被害人屢次向主管申訴,
都被認為是同性互動,不予處理,被害人忍無可忍,向新北市社會局及勞
工局申訴,勞工局認定遠雄流通因員工通報後,主管不處理,且公司沒有
訂定相關工作性騷防治辦法,2項各罰10萬,是新北首宗同性騷擾成案案例。
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遠雄赫然在列,日前有員
工受同性騷擾,加害人透過紙條、電話、簡訊、郵件和通訊軟體等告訴被
害「沒有你我要怎麼上班」、「沒有你,我會孤單寂寞」等愛慕內容,甚
至有不當肢體接觸,更誇張的是跟蹤回家。都讓該被害心生厭惡、恐懼,
向主管求救。
被害人向主管申訴後,竟因主管認定是同性行為,不是性騷,輕忽而未處
理,被害連續2次申訴都同樣杳無音訊;被害再提第3次,並忍無可忍同步
向社會局和勞工局提性騷申訴,據了解,社會局去函後,遠雄流通表示沒
有處理是因證據不足,後才指派一人事襄理調查。
勞工局認定遠雄流通職場性平薄弱,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
施」,遭開罰10萬。
不僅如此,遠雄流通也沒有訂定相關工作法規,遠雄流通僱用勞工人數逾
30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受僱者30人以
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再挨勞工局罰10萬。
該案已被建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區,民眾都可自由上網查詢就職
單位、面試單位,全民予以監督。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和第2項可
罰10到50萬,性平和就業歧視的罰金都是由勞工局蒐證,並將建議書提交
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由該委員會決定裁罰金額。陳兆年表示,陳
情案雖需報個資,但在處理過程都會保密,避免往後雇主對員工不利。
據了解,該案2人是不同部門、不同樓層,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長
林寶珠說,若該案是上司和下屬關係,或在同一部門,公司須依自行訂的
相關工作性騷防治辦法,對加害者調職等處分。
社會局針對此案,也將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針對文字圖片影像傳播和
口頭騷擾,可罰1到4萬,而對行為使被害心生畏懼,則可罰2到5萬,全案
還在行政程序中。
遠雄集團旗下有建設營造、金融保險、巨蛋園區和百貨流通等,遠雄流通
前身是遠雄開發,負責自有商場店舖招商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