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目前正找工作
但不想找不遵守勞基法.以及不給7天假的公司
履歷當中的自傳的部分
如果到最後列一些條件
像是
貴司有"實質"遵照勞基法
到職第一天就要保勞健保等保險
上班時間(超過時間要能實質申報加班費)
周休二日(若有.加班必須要能實質申報加班費)
7天假目前仍存在(必須要依法放假並給薪/遇假日有補修)
明年若修法取消7天假就配合規定
薪水準時發放(遇假提前)
如果在自傳列出這些條件.如果沒有"全部遵守".就請不要邀請面試
雖然是找工作.還是要盡量配合公司規定.但是公司不配合這些很基本的規定
這樣去面試是否浪費時間??
如果這樣寫履歷會很不好嗎???
謝謝
作者:
rkbey (Kai)
2016-11-09 15:00:00寫阿!但你這樣寫,就好像會找你的都是問題公司
作者:
PP68 (屁屁)
2016-11-09 15:13:00雖然說是工作基本條件,可是寫出來我會覺得你放錯重點而且有很大機率人資或主管不會去看你自傳
作者:
iam20 (高高XD)
2016-11-09 15:16:00同意p大,自傳很可能不被細看,要應該寫在cover letter?
作者:
sc1 (sc1)
2016-11-09 16:28:00可以列條件,可以不寫學歷外語能力等無用東西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11-09 16:38:00我在104直接寫明上一份薪水,價錢過低恕不回應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6-11-09 17:16:00請問上一份寫起來是行政工作但也有29K 對於畢業一年還算新鮮人適合把薪水表明在履歷上嗎...畢竟也算是沒經驗但在台中我總覺得一堆起薪都比這低=_=
你直接在期望待遇那一區把你要的條件寫出來就好了面試時再跟公司確認待遇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6-11-09 23:23:00寫這根本沒意義,會主動邀面試的都是亂槍打鳥居多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11-11 21:40:00
不會看吧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