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前往台南勞工局檢舉我的老闆
目前先匿名檢舉
月底離職後才會具名檢舉
我之前有在此版發過公司的待遇
我在這裡更詳細的打一次
我上班的公司是台南某救護車公司
擔任隨車人員
每個月工時快400小時
我月領才25k
每天8:00上班
18:00下班
月休六天
每月還需有十天(或以上)值班
(值班=當天要上班通宵,所以是當天8:00上到隔天18:00)
上班日只要沒出車就是待命
永遠要保持隨call隨出車的狀態
換句話說整天上班都沒有真正的休息時間
除此之外要是還要再多加班的話
當天不論加多久最多補200塊「誤餐費」
沒有加班費這回事
所有的國定假日也都沒休也沒加班費
再加上上下班沒打卡
薪水也沒薪資證明
更沒公佈出勤細項
僅有班表而已
六天假也不會遵守七天內必須要休一天的原則
像我從今天起要連做九天才會休假
其中還有四天要值班......
以上勞工局表示
會發文給老闆警告
若不改善就會罰錢給政府
但是要勞檢的話
必須要具名申訴才行
所以我月底離職後
還會再去具名
只怕到時調解委員會時
會是一場硬仗
我媽更擔心
救護車行業跟殯葬業是一體的
而殯葬業背後往往都是黑道勢力
因此對我要具名申訴一事深感不安
我會持續報告後續
請大家幫我加油
也幫我分析一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