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45jxup6 (jeffrey)
2016-12-16 07:05:31在前天上面的人找我開會
結果是壞消息
說你未通過試用期
要你離開
但會依勞基法
但是我自己卻認為自己對公司有所幫助
也加緊趕上進度
新進人員對公司很多事情是不熟的
請網友大大
能夠不要被他們用這些手段
把人給弄離開的方法
謝謝
依法資遣 給合法的資遣費+離職預告+非自願離職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下個工作會更好
作者:
sojoasd (sojo)
2016-12-16 07:14:00最後那兩句怎麼不太搭
作者:
KEYork (York)
2016-12-16 07:27:00再找別的工作吧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12-16 07:31:00
有依勞基法只能吞下去了,另外後兩句是??
作者: s8888 (宗) 2016-12-16 07:40:00
哪家公司這麼好,讓試用期新人都捨不得離開?
作者:
ytw8216 (ytw)
2016-12-16 07:40:00都說依法,合法了,還有招?
作者:
cokellen (cokellen)
2016-12-16 08:22:00我知道你為什麼沒過了 <- XD
你就直接問你主管你那裡做不好,能不能再延一個月試用,讓你好好表現虛心檢討自己,為何人家願意花錢請你走路問題趕快釐清,免得帶到下一份工作
作者:
a8722123 (我要爬百岳!)
2016-12-16 11:09:00我也帶過類似這種新人..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12-16 11:30:00"自認為"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12-16 12:17:00合乎勞基法~該走就走~
作者:
edcs ( )
2016-12-16 12:44:00好
作者:
easan (D調的一生)
2016-12-16 13:38:00我最怕這種新人
你上了一課 下次別跟爛公司賭試用期就好不過你真的確定你對公司有幫助?
如果å°æ–¹é‚„æƒ³ç”¨ä½ å°±æœƒå•ä½ 願ä¸é¡˜æ„延長試用期,沒å•ä½ 就是è¦ä½ 走人了。
作者:
naniate (納尼亞汰)
2016-12-16 15:28:00從弄這個詞就看得出來 ä½ å¯èƒ½å¿ƒæ…‹è¦èª¿æ•´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12-16 17:23:00
叫你走還留喔=_=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12-17 00:17:00新人有個屁幫助阿....我做兩年都不認為對公司有什麼重要性
作者:
sc1 (sc1)
2016-12-17 09:07:00你需要的是棒球棍靠自己爭取權益
作者:
SabinaK (小必)
2016-12-17 10:01:00terryone11推推
作者:
sc1 (sc1)
2016-12-17 16:03:00你不孤單 板上鄉民很多跟你一樣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6-12-17 16:53:00老闆都要你走人,你還賴著不走?
作者:
inurry (等待)
2016-12-17 23:48:00哈哈。留言讓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