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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前一陣子剛請完產假,產假請完接著請半年的育嬰假,但請育嬰假需要在
申請文件上蓋公司的大小章,於是我先跟老闆聯絡好之後,就回去公司跑流程
我到公司時遇到老闆娘,她跟我說要跟我先收取六個月勞建保的費用,還要我帶私人印章
辦理自動離職(就是育嬰假請完就直接再見了!)
她說我錢和印章準備好,她才會幫我蓋章
問題一:我有看到明細,老闆娘說要我領錢給她才可以拿到明細,她說我六個月的勞健保
+勞退,總共要繳25254元,她說連業主負擔的都要我負責,真的有這個規定嗎?(我在職
時,每個月勞保扣好像3百多吧)
問題二:她說要我順便辦理自動離職,我的疑惑是,會不會還沒六個月,公司就早已把我
退出勞保
順代一提,身邊很多朋友就要我直接申訴,但我覺得沒用……
因為公司一天工時9小時,隔週休,遇到國定假日要照常上班(例如端午節 雙十節……等
等),也就是固定休六天,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假,年資到了更沒有年假,薪水固定25k
,請假要扣薪
因為早在前一陣子,勞工局的人早就有派人來公司稽查這部分,結果既然奇蹟似的安全通
過檢查,所以感覺去申訴……可能也沒用吧?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我1打2,真的沒辦法回去職場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