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shole (asshole~~~)
2017-01-06 22:20:33目前已經向公司提離職
日期是年假最後一天
等於放完假就不用去了
但目前有個問題
份內的工作在年假期間
需要約半天自己在家準備東西
另外再半天去公司
而依照公司的規定
半天在家準備無法報加班
半天去公司也只能報補休
但都要離職了 補休根本沒用
爭取加班費的話 依公司算法 半天好像也才接近五百...
如果年假有兩天半天要處理公司的事
應該爭取多少加班費才合理?
如果加班費不滿意 可以拒絕去嗎?
作者:
avip 2017-01-06 22:55:00補休需要經過勞工同意,在家加班如果都是用筆電在工作,請把自己的工作過程記錄下來,如果有vpn連線可以佐證最好,事先要申請在家加班,如果不批准你就不必在家工作,要是以上老闆敢違法就通知勞工局吧!
作者:
assshole (asshole~~~)
2017-01-06 22:57:00感謝,那加班金額應該多少才合理
作者:
avip 2017-01-06 23:07:002016/12/22以前找舊法,12/23以後照新法,要知道你的加班在那種假日才能判斷
作者:
assshole (asshole~~~)
2017-01-06 23:11:00照新法 日期大約是農曆初四初五 這樣應如何算呢
作者:
avip 2017-01-06 23:36:00屬於國定假日,照時薪多給一份,未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算。
要走了好好收尾 真的沒差那點錢 當然前題是愉快離開
作者:
sc1 (sc1)
2017-01-07 09:17:00你有這麼好的ID